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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货拉拉司机开过饭店有房有车

发布时间:2023-04-01 22:53:22来源:网络转载
日前,湖南长沙发生的23岁女孩在用货拉拉搬家途中跳车身亡的事件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最新消息,货拉拉司机周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而据货拉拉司机的邻居所述,周某某开过饭店,在长沙有房有车。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涉事货拉拉司机开过饭店有房有车,货拉拉司机涉过失致人死亡。

涉事货拉拉司机开过饭店有房有车

湖南长沙23岁女孩用货拉拉搬家途中跳车事件的涉事司机周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月24日,司机周某某的邻居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做货拉拉司机之前,周某某曾经开过饭店、当过厨师,在长沙有两套房子。

周某某的父亲介绍,周某某初中学历,之前开过餐馆。其邻居告诉新京报记者,2013年左右,周某某在长沙市高新区的一个小区内开过一家面积七八十平方米的饭店,主要做家常菜。之后,因为饭店位置不佳,客流量较少,周某某于2016年左右,将饭店关闭。此后,周某某在饭店做过专职厨师,后来又做货拉拉的司机。

2016年,一位商店老板从周某某手上将门店转租过来,“当时他买了辆小轿车,还买了套新房,房子也装得差不多了,就直接走了。”其告诉新京报记者,周某某还有个孩子,“小孩都挺大了。”

新京报记者来到周某某原饭店,一附近居民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周某某开店期间,由本人担任厨师,“他自己炒菜,后来生意可能慢慢淡了。”

上述邻居透露,周某某家里的经济条件不错,“他已经结婚,还有一个孩子。他微信头像的照片是他老婆和孩子。周某某在长沙有两套房子,一辆车。”

这名邻居称,去年自己还与周某某碰过面,当时周某某自称正在当货拉拉的司机,买了一辆面包车,“送货的工作收入不错,但是不稳定。”

新京报此前报道,2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23岁女生车莎莎在与货拉拉司机周某某搬家途中跳车,随后被送医抢救。2月10日,车莎莎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一名自称车莎莎弟弟的网友曾在微博上表示,2月11日,家属从民事协商会上了解到货拉拉司机周某某的笔录信息,即车莎莎因为搬家行车路线三次偏航而选择跳窗。

2月23日晚,红网发布消息称,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表示,2月23日,湖南长沙23岁女孩车莎莎用货拉拉搬家途中跳车事件的涉事司机周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月24日,货拉拉发布声明称,经过与家属的沟通,已经取得女孩家属的原谅,并将与家属一起妥善处置善后事宜。同时,货拉拉将积极推进对平台问题的整改。

车莎莎的叔叔秦先生说,目前家人希望回归平静。

跳车女子送医时已昏迷 颅内出血

据车莎莎的叔叔车细强介绍,2月6日,为搬家,车莎莎在21时许坐上了一辆货拉拉面包车,从岳麓区天一美庭到步步高梅溪湖高级公寓。21时24分,车莎莎还在工作群发了消息,与同事互动,并没有发现什么情绪异常。21时30分,货拉拉司机在曲苑路拨打120和110表示车莎莎在岳麓区曲苑路从车上跳窗。

120救护车抵达事发现场时,车莎莎已倒在血泊中,昏迷不醒,随后被紧急送往湖南航天医院进行抢救,进行两次开颅手术。

2月22日,新京报记者从湖南航天医院急诊科黄姓主任处获悉,2月6日车莎莎送医时已昏迷,由于发现其情况危急,医院开通绿色通道,直接送往急诊科。“当时她情况真的很严重,耳朵流血,两边瞳孔也不一样大,身上有骨折,颅内也有出血。”

到达科室后,急诊科便对车莎莎下了病危通知。进行了CT等方面的检查后,急诊科将车莎莎送往手术室,由神经外科对其做开颅手术。术后送入重症监护室。

2月10日,因抢救无效,车莎莎去世。

涉事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事发后,货车司机被警方带走调查。2月11日,车细强称其从长沙高新区麓谷派出所获悉,司机已经被释放。

2月23日晚,红网微博发布消息称,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表示,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当日,周某春家属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周某春已在2月22日被警方控制,当时,警方的说法为“接受调查”。周某春家属还表示,除周外,其他家人也到公安机关录了口供。

车莎莎出事前发生了什么?

监控显示搬离公寓时无异常;家属重走事发路线发现司机曾四次偏航

2月22日,新京报记者拿到车莎莎当日在原租住公寓楼搬家的监控画面。监控显示,2月6日20时55分起,车莎莎至少往返10次将行李等物品搬出公寓大门,包括杂物、收纳盒、被褥等,最后带走一只宠物狗,整个搬运过程持续近20分钟。监控中未见货拉拉司机进入公寓参与行李搬运,邻居称当晚没听到争吵声。

2月22日晚,车莎莎的亲属秦先生告诉记者,货车内没有录音和监控设备,无法得知具体情况,家属便按照事发时间重走路线进行推测。秦先生发布的视频显示,22日晚9点17分驾车从车莎莎的登车地点出发,大概4分钟后车辆抵达第一次偏航的地点。按照导航,应该拐弯上高架,但货拉拉司机当时选择直走,此时导航提示,“您已切换路线,慢一分钟”。

出发大约8分钟后,车辆到达第二次偏航地点,按照导航应该沿岳麓大道继续直行,但当时货拉拉司机左转弯进入旺龙路,家属驾车进入后,发现光线变暗,几乎没有路灯,导航再一次提示“慢一分钟”。

出发大约10分钟后,到达第三次偏航地点,导航显示应该直走,当时司机的路线是进行掉头,掉头后又进入光线较为昏暗的路段,导航提示“您已偏航”,随后不久,货拉拉司机右转进入一条完全没有路灯的道路。

出发大约12分钟后,出现第四次偏航,导航显示直走,货拉拉司机选择左转,在此次左转大概半分钟后,到达推测的跳车地点,虽有路灯,但是行经车辆较少。

秦先生介绍,此前警方曾透露,司机第一次口供说是因为导航错误,第二次是说自己对周边路线比较熟悉,所以没有按照导航路线前进。

涉事司机周某春家属表示,双方因偏航曾有言语冲突,但并无肢体接触。“他跟女孩解释的过程中,可能语气有一点点不好,导致女孩心里产生了恐惧,女孩之所以跳窗可能是想逃离。”

2月22日、23日,记者探访发现,长沙当地警方在事发地附近进行实验,模拟事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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