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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划“红线”标“底线”

发布时间:2023-03-28 18:50:17来源:网络转载
  中新网北京3月27日电 (记者 杜燕)今天,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该局出台《北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提升服务水平,为优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检验检测作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国家经济、产业科技发展,保障社会安全、人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技术评审是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重要环节,评审人员对资质认定评审结论起到关键作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管理办法》依据国家认监委相关文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领域行风治理工作部署和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行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提升服务水平。

  《管理办法》聚焦资质认定许可的关键环节,聚焦民众和检验检测机构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技术评审的廉洁风险防控,坚持管理与保障并进、监督与服务并重。通过明确准入条件、强化职责履行、完善监督方式、严格处置措施、实施分级管理、提升服务保障等方式,不断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提高评审人员思想认识,主动“正行风、转作风、树新风”,推动技术评审工作规范、高效、客观、公正开展。

  《管理办法》为评审人员划出“红线”、标出“底线”,对存在收受评审对象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违反规定接受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出具虚假或不实技术评审结论等情形的,直接作出取消委托从事技术评审活动的处理,不再予以注册。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思想认识和有力规范约束,助力检验检测机构更好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作用,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还包括评审人员行为准则和禁止行为。

  行为准则:(一)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正可靠,忠于职守;(二)持续提升技术能力,维护资质认定工作声誉;(三)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四)坚持团队协作。

  禁止行为:(一)未按照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实施技术评审;(二)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从事咨询又从事技术评审;(三)与所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评审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未进行回避;(四)在评审工作中故意刁难、态度粗暴、吃拿卡要;(五)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六)收受评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违反规定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七)出具虚假或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

  根据《管理办法》,评审员实行分级管理:评审员分为主任评审员、中级评审员、见习评审员,晋级考核根据申请人考核情况和工作业绩,逐级晋升。评审人员考录、注册、年审、培训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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